为加强对任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集团公司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或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的任职管理人员。
2 评议方式
任职管理人员评议分为民主评议和述职评议两种方式。
3 评议原则
3.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2 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3 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
4 评议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任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客观的评议。
4.1 德:指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和工作责任心等。关键评议任职管理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对企业的忠诚度、团结协作精神、自我约束能力和对下属员工关心度等;
4.2 能:指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关键评议任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执行能力等;
4.3 勤:指恪尽职守。关键评议任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
4.4 绩:指工作实绩。关键评议任职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工作绩效(含工作业绩)等;
4.5 廉:指廉洁自律。关键评议任职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克己奉公、严于律己等。
5 评议范围
5.1 民主评议
5.1.1 集团公司班子成员、集团聘任的高管、派出子公司的股权代表和处级以上(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任职管理人员,在集团职工代表大会上接受评议;
5.1.2 各子、分公司的任职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在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上接受评议。
5.2 述职评议
5.2.1 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各处室副处级以上任职管理人员、分公司班子成员和派出子公司的股权代表,在集团公司述职大会上接受评议;
5.2.2 集团公司各处室和分公司其他任职管理人员,接受本部门员工评议;
5.2.3 各子公司任职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在本单位述职大会上接受评议。
6 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按步骤进行,保证评议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6.1 评议准备。评议前要制定评议方案,上报集团公司或各子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审议通过。评议方案应包括评议的时间、内容、组织和要求等;
6.2 组织评议。评议采用无记名书面填写方式,由党群文化部门、工会和办公室共同组织;
6.3 整理归档。评议结束,组织部门要汇总评议结果,上报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并将评议材料整理归档、密封保存。
7 评议结果
评议结果设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级次。
7.1 任职管理人员的评议结果为民主评议和述职评议两者结果的综合得分,其中民主评议和述职评议各占50%;
7.2 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在子、分公司兼职的,所在子、分公司的民主评议和述职评议占其评议得分的50%;
7.3 任职管理人员兼两职以上的,以其最高职位为主要评议,最高职位评议占评议得分的50%,兼职评议得分占50%;
7.4 任职管理人员评议以优秀为主,良好、称职、不称职作为参考;
7.5 任职管理人员评议排序按照7.4的标准,得票相同的情况下看下一项,以此类推。
8 评议结果公示
8.1 评议结果要在集团总部和各子、分公司分别进行公示,并在本单位宣传栏、内部刊物上进行公布,广泛接受员工的监督;
8.2 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可向评议组织部门提出,并进行核实;
8.3 各子、分公司评议结果要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9 评议结果的引用
9.1 评议结果排名最后若干名实行戒勉制。由本单位董事会、党委会指派有关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办法;
9.2 评议组织部门结合考察、考核情况,可向董事会、党委会提出重用、提拔、降聘、解聘、免职的建议或意见;
9.3 评议结果与任职管理人员年终考核挂钩。
10 评议工作的纪律要求
10.1 被评议人员要正确对待评议,自觉接受员工的监督,不得在评议前打招呼、相互串通;
10.2 参加评议的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对每一个被评议人员做出评价,不得以个人感情行事、公泄私愤;
10.3 评议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程序,认真负责,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10.4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集团公司《任职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11 附则
11.1 各子、分公司要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任职管理人员评议实施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审查后执行。
11.2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党群文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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