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员工培训学习行为,保障凯嘉员工学院培训工作效果,实现全员综合素质提升目标,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1.1 本办法适用于凯嘉员工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考核管理。
1.2 每年10月底前,学院制定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
1.3 每期培训班的培训周期一般为5天,全集团所有员工需定期参加轮训。每期培训,学院要提前确定培训主题、培训对象、授课讲师、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结业方式等,并提出培训要求,有序开展培训工作。
2 考核范围
2.1 经营管理层:副处级及以上任职人员;
2.2 中级执行层:部级(含副部长)、非生产一线的科级(含副科长)管理人员;
2.3 生产管理层:生产一线队长、书记,煤矿班组长;
2.4 操作层:部门业务干事,一线操作员工;
2.5 各煤业公司的特殊工种员工。
3 考核项目及分值
本办法采用量化考核,满分100分。其中,过程管理占60分,考试成绩占40分(不识字者,由考评组组织口试计分)。
3.1 考勤(30分)
3.1.1 考核前参训学员每人记满分30分,实行倒扣计分办法。1课时得分=30分÷本期培训总课时数;学员请假以课时为单位,1天为6课时。
3.1.2 计分办法:每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一次,倒扣2个课时的得分,直至扣为0分;请假期间,按照请假的课时总数,倒扣课时得分,直至扣为0分。
3.2 学习笔记(10分)
3.2.1 能够按规定时间送交学习笔记,记2分。
3.2.2 笔记干净、整洁,记2分。
3.2.3 书写认真、规范,记2分。
3.2.4 内容记录完整,记4分。
3.3 遵章守纪(10分)
考核前为参训学员每人记满分10分。若有违纪,按以下规定扣分,直至扣为0分。
3.3.1 不按指定位置就座学习,随意更换位置,每次扣1分。
3.3.2 课堂上不认真听讲,不积极记录,随便进出教室,玩耍手机,打瞌睡,看闲杂书报,每次扣1分。
3.3.3 不按训练、观摩、集会、活动、就餐、午休等规定要求执行,每次扣1-3分。
3.4 学习讨论(10分)
3.4.1 全程参与,态度端正,发言踊跃,讨论交流积极,记3分。
3.4.2 发言能结合公司实际和个人工作,提出独特意见与看法,记3分。
3.4.3 针对所学知识内容,客观、公正地剖析自己的工作,有明确的学习感悟、体会,记4分。
3.5 一线员工实操培训(10分)
3.5.1 全程参与,认真倾听讲解,积极参与训练,保证操作安全,记5分。
3.5.2 依据实操训练内容或手指口述要求,圆满完成实操任务,记5分。
3.6 考试成绩(40分)
每期培训结束,进行综合考试。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的40%计入考核总分。
4 考核奖惩
4.1 考核分个人、单位两部分,考核结果在全集团通报。
4.2 奖优罚差。每期综合考核得分前五名者,予以表彰奖励。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按如下执行:
4.2.1 在一个周期内首次培训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取消本人当年各级、各类奖金及评模、评优资格,并要求参加二次培训,直至考核合格。二次培训期间不予记发培训工资。
4.2.2 任职人员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所在单位予以降职、降聘或免职。
4.2.3 无学院培训学习经历或考核得分不达优秀者,本年度不予提拔任用。
4.2.4 有旷课行为,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或不服从学院管理的行为,均视为不及格。
4.3 学院对各处室、中心及各子、分公司的培训考核分值均为10分,由集团公司规划运营处根据培训结果实施考核。
4.3.1 在一个年度内,各处室、中心及各子、分公司的实际参训人数达不到应参训人数的90%,扣除相关单位或部门考核分5分。
4.3.2 在一个年度内,各处室、中心及各子、分公司的培训合格率(60分以上)达不到90%的,扣除相关单位或部门考核分3分。
4.3.3 在一个年度内,各处室、中心及各子、分公司的培训优秀率(85分以上)达不到20%的,扣除相关单位或部门考核分2分。
5 培训工资
培训期间,所有学员执行上班期间原岗位工资。
6 附则
本办法由凯嘉员工学院负责解释,自2015年6月24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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