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及各子、分公司: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山西省九厅局委联合下发的《山西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晋安监法规字〔2012〕6 号)精神,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在6月开展第十一个“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安全月”活动,传播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公司2012年安全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 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时 间:2012年
三、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组
组 长:魏锦亮
副组长:杨文生 贾恒祥
成 员:孟光亮 梁立勇 李林海 房金风 王 虎
李宏伟 宋一平 赵有德 孙全林 云树谦
宋志强 程建忠 白金龙
领导组下设“安全月”活动督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处,主任:贾恒祥(兼)。
四、活动内容
1、悬挂安全主题横幅、标语,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法律法规,举办安全宣誓等主题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凯嘉报》、各公司通讯等平台,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教育员工。
3、各煤业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 “反三违”和“零事故”月活动,集中消除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对在“安全月”中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按规定从重处分。
4、除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外,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举办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召开事故分析专题会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要求报“安全月”活动督导办公室,集团公司届时派人参加。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组,由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牵头,认真做好“安全月”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拟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月”活动方案,5月3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月”活动督导办公室。要求方案详细、具体、责任明确。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橱窗、报刊、网站等手段,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促进安全文化深入人心。
4、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把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活动期间,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处要监督检查,对方案不执行、不落实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安全月”活动结束,各单位要认真总结,7月3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安全月”活动督导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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