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支部,各工会,各团委、总支、支部:
今年3月5日是全国第49个“学雷锋纪念日”。为弘扬雷锋精神,引导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投身于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发展过程中,集团公司党委决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通过举办“爱岗敬业、奉献互助”为主题的学雷锋活动,培育广大员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全方位营造和谐文明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
1、集团工会、团委印发“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倡议书。
各单位要围绕雷锋精神内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于3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团委;并推选在活动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员工,集团公司将举行“十大身边的感动”总结评比表彰(时间地点另定)。
2、摄影采风
(1)时间:2012年3月—5月
(2)形式:集团公司团委组织青年摄影爱好者深入基层,进行系列采风活动,或员工个人自主拍摄。
(3)要求参赛作品主题鲜明,视角独特,构思巧妙,真实展示雷锋精神在各单位安全生产、技改建设、经营管理、后勤服务、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具体体现。
(4)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
3、举办“雷锋精神与我同行”主题演讲比赛
(1)时间:2012年5月3日—4日
(2)地点:另定
(3)演讲形式:命题演讲和即兴演讲
(4)比赛安排:比赛分初赛、预赛、决赛三个阶段。各单位在组织初赛选拔的基础上,推选2—3名优秀选手参加集团组织的预、决赛;4月25日前,将参赛名单及演讲稿(电子版)报送集团公司党群文化处(具体比赛流程及评分规则另行通知)。
(5)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余均为优胜奖。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2012年6月10日前,各单位党群文化部(或办公室)将“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中推选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材料(须加注单位意见),报送集团公司党群文化处。
2、2012年5月31日前,将摄影作品电子版(附简短文字说明)报送党群文化处。
3、联系人:侯永玲,电话:7382798,邮箱:1137856969@qq.com
4、各级党、工会、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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