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解聘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聘任,原聘书作废:
4.4.1 聘任期内,调离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
4.4.2 聘任期内,有严重违章违纪或“三违”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4.3 一个任期内连续有两次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4.4.4 聘任期满,未按时进行续聘的。
4.4.5 资料申报及考核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
5 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考核
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学五个方面,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核。
5.1 采取自评、员工评议、领导评议、考试等方式进行。
5.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5.3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下次聘任的依据,记入个人职务档案。
6 专业技术职务档案管理
6.1 专业技术职务档案由人力资源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6.2 档案留存职务证书、身份证、毕业证、聘书复印件、聘任文件等。
6.3 档案实行编号制度,一人一号,分专业类别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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